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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中国煤炭学会贡献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0-30 浏览次数:

中国煤炭学会文件 

 

中煤会字〔2012〕32号

 

关于授予“中国煤炭学会贡献奖”的决定 

 


有关单位和获奖者:

根据中煤会字〔2012〕6号文件精神,在中国煤炭学会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充分肯定一批为煤炭学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专(兼)职干部,尤其是对长期在学会各级组织中辛勤奉献、做出优良成绩的同志进行表彰奖励。在所属单位认真申报选拔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经中国煤炭学会理事长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二十名在学会工作岗位上服务年限较长,且成绩突出的同志授予“中国煤炭学会贡献奖”。名单如下:

姚建国 高雪梅 许振先 公茂泉 姜初炎 张瑞玺 卫修君 姜 舒 王国琴

丁言伟 杨信荣 张子戌 王长生 李 旻 李明国 高新民 黄建龙 聂士奎

邓 波 李子文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同志继续努力工作,为促进中国煤炭学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再创佳绩。建议所在单位将其获奖材料归档,作为今后业绩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中国煤炭学会章2012年10月29日

主题词:授予 贡献奖 决定

本会:理事长 副理事长 秘书长

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 2012年10月30日印发 存档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