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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有效供给 严禁哄抬煤价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

  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供暖季炭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和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今冬明春北方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障供应工作,确保温暖、安全过冬。

《通知》提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充分考虑煤炭消耗的季节性变化,扎实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煤炭生产供应,特别是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电煤稳定供应。

《通知》强调,要科学组织生产,稳定煤炭生产供应。各煤炭生产企业要落实今冬明春全省煤矿生产保供计划,逐矿落实月度生产计划,优化矿井生产接续,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科学组织生产,保障全省煤炭生产持续稳定。对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在核定生产能力范围内加快释放先进产能,努力增产,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同时统筹节假日生产,提前谋划,做好煤矿节假日矿井检修和职工轮休,做到节假日期间检修不停产,没有特殊情况不停产。

《通知》要求,合理增加库存,加大煤炭储备。增加煤矿库存量。按照多储多备要求,适度增加煤炭企业库存量。提高煤炭储备基地储备量。各煤炭储备企业要发挥煤炭储备基地应急储备作用,多储多备,调整物流结构,适度减少物流量、增加储备量,确保满足12月底全省煤炭储备基地日常存煤量。储煤企业要加强与上游生产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的沟通,落实煤炭来源和运力,坚持物流保储备、储备促物流,做到煤炭储备进出有源、确保煤炭质量。

《通知》强调,要认真履行电煤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煤炭生产企业要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按时按量供应,提高合同兑现率。要加强与运输、电力企业的沟通,积极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优先安排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煤炭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已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山东能源集团要发挥表率作用,维护煤炭市场稳定,积极稳定煤炭价格,严禁囤积居奇,严禁借机哄抬煤价,严禁掺杂使假。

同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态、厌倦情绪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及总工程师技术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盯紧盯牢不放心、灾害重的矿,督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