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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

山东煤炭学会文件

鲁煤学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全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提升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山东煤炭学会计划组织2018年科技项目技术鉴定,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鉴定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范围和《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要求,计划在2018年进行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要符合《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中规定的十二项技术资料要求,但其中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必须具备。

三、鉴定方式

会议鉴定: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7至15名同行专家组成。聘请专家的要求是:必须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具有本专业较高的技术水平和高级技术职称

会议鉴定程序: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听取项目完成单位汇报,进行质疑、答辩,经研究讨论后,编写出项目鉴定意见,对科技成果水平做出准确评价。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核查项目内容和完成人员信息,填写鉴定项目汇总表,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需鉴定科技项目的纸质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项目材料电子版各一份报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山东煤炭学会联系人:杨传印  姜志健   高飞

电话:0531-85685213  邮箱:sdmtxh@163.com

地址:济南市堤口路141号B1007室 邮编:250031

 

 

 

附件:

1.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

2.2018年山东煤炭工业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汇总

 

 

红章

 

山东煤炭学会      

2018年9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17年9月26日印发

打字:高飞                           校对:杨传印




附件1

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

 

一、科技成果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适用于《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范围,符合煤炭工业科技成果类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方法等条件,要有充分的科学理论依据和实验数据,经实际应用验证,证明技术先进、工艺路线合理、质地优良、性能可靠,并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推荐,可向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提交科技成果项目技术资料。

二、准备的技术资料

(一)、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计划外项目可以不提供)

(二)、鉴定大纲(草案)

鉴定大纲由鉴定委员会提出,内容包括:

1、成果名称:(应与《鉴定申请表》中名称一致)

2、成果来源:(计划内项目填写计划下达部门及文号、项目号,计划外项目填写“自选”)

3、鉴定依据:(包括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产品应达到的技术标准等)

4、鉴定目的及内容:

①是否完成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有关规定;

②审查研究试验技术方案、产品性能、工艺路线的合理性、可行性;

③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推广应用价值及前景;

④对成果作出总体技术性能、技术水平的评价;

⑤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5、鉴定形式(会议鉴定或函审鉴定)

6、鉴定程序:

① 成立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鉴定委员会下设资料审查组、性能测试组和鉴定意见起草组。

② 听取项目完成单位汇报。

③ 参观生产现场或实物演示。

④ 专家提问,项目完成单位答辩。

⑤ 专家起草讨论鉴定意见(项目完成单位人员回避)。

⑥ 通过鉴定意见,专家签字。

7、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目录:

(三)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报告应当着重阐述该项目从立项到完成的整个工作过程及效果。主要内容包括:

1、简要介绍企业现状及科研技术实力;

2、概述计划下达时间和部门,立项原因及目的,当前国内外同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等;

3、项目完成过程,包括多方案的制定、选择、论证,确定承担项目的主要人员,分阶段完成的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及效果;

4、经验体会。

   (四)技术研究报告

技术报告应当着重说明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及为达到这些技术指标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任务来源、技术方案论证和技术特征;

2、应用技术领域和技术原理,性能指标;

3、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定位该技术项目的先进程度;

4、项目的研制过程,技术工艺路线,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5、技术成熟程度、对本企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

6、还需解决的问题及今后研究的方向。

(五)设计与工艺图表

包括设计计算书、生产产品的图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工艺、工装资料等。

(六)质量标准

包括产品依据的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七)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八)检索查新报告(科技部门认定的信息检索部门)

(九)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十一)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环保和劳动安全的报告或证明

(十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以上会议资料可根据所鉴定项目的实际内容进行增删,但其中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必须具备。

三、鉴定会后工作

成果完成单位应在鉴定会后20天内,填写《鉴定证书》(要求打印)不少于10份,连同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原件一同报组织鉴定单位批准盖章。

四、鉴定意见内容格式

1、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正确,数据是否可靠并符合规定。

2、项目的技术特点,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取得的主要技术数据。

3、应用领域,推广应用价值和前景,经济社会效益。

4、依据有关数据资料,对成果做出总体性能、技术水平的评价。

5、需改进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2:2018年山东煤炭工业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汇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