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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3年度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6 浏览次数:

山东煤炭学会文件

 鲁煤学字 [2014] 4 号

关于评选推荐2013年度
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单位、煤炭企事业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2013年度为山东煤炭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并从中择优推荐省十大杰出工程师人选,根据《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评选办法》(鲁煤学字〔2011〕25号)(请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2013年度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评选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办法》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对2013年度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的评选工作。

二、每个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1-2名,各专业委员会推荐1名,并将评选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于2014年3月30日前报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张国栋

联系电话:0531-85685213 -85685213(传真)

电子邮箱:sdmtxh@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 编:250031

附件: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评选办法


       2014年1月26

主题词:评选 突出贡献 工程师 通知

抄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安全监察分局

     煤炭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14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