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炭学会文件

 

鲁煤学字[2011]29号 

山东煤炭学会
关于成立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煤矿防治水工作需要,更好地为煤矿防治水技术进步服务,促进山东煤矿防治水事业健康发展,山东煤炭学会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经充分筹备,报请省民政厅备案,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复,同意设立山东煤炭学会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

要求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复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把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学术分支机构,为山东煤矿防治水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同意山东煤炭学会设立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的批复》

      2.山东煤炭学会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3.山东煤炭学会煤矿防治水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名单

 

    2011年10月17日  

 

 

主题词:转发 批复 通知

抄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中国煤炭学会

抄送:学会理事长 ,副理事长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11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