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煤矿企事业:
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的一种复杂的动力现象,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随着矿井向深部发展,逐渐呈现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加大的趋势。去年11月21日发生在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500米深处的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说明,深井煤与瓦斯突出给煤矿造成的灾害是非常巨大的。
2009年5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该“规定”,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水平.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研究,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矿山安全技术研究分院决定举办“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瓦斯灾害防治”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像:
1.各省、市区县煤矿安全监管(行管)人员
2.各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及防突机构负责人
3.煤矿建设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队长
4.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主管矿长
5.各矿采掘工程师及安全、技术和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宣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讲解;
2.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3.突出危险矿井的建设和开采的基本要求;
4.煤与瓦斯突出与地质因素的关系;
5.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与评价;
6.突出煤层的合理采掘部署;
7.突出煤层保护层的开采;
8.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9.局部综合防寒措施;
10.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预警;
11.煤与瓦斯突出兆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1.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特邀重庆分院瓦斯研究所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4月3日 —— 4月 7 日 4月 2 日 报到 深圳
2010年4月17日——4月22日 4月16日报到 重庆
五、报名方法及费用:
1、请参加瓦斯培训班的人员认真填写回执报名表(附件)传真至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矿山安全技术研究分院。
2、培训费12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考察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报销发票。
3、联系人:王业保 1391075703l 传真:010—88629590
附件:“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瓦斯灾害防治”培训班回执表。

主题词:瓦斯 突出 规定 培训 通知
本院: 存档(2) 共印100份
经办人: 王业保 201 0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