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炭学会文件

 

学字[2009]12

  

 


 

关于印发《山东煤炭学会关于成立

专业委员会的办法》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单位、有关单位:

《山东煤炭学会关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由发起单位向山东煤炭学会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报电子版)。

二、山东煤炭学会收到发起单位提交的书面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后,将进行认真审查,由山东煤炭学会向山东省科协、山东省民政厅办理相关手续,请发起单位予以配合。

联 系 人:张莹  

联系电话:0531-85686181

电子邮箱:sdmtxh@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

附件:1、山东煤炭学会关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办法 ;

2、发起单位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提交的材料;

3、山东省科协所属团体设立分支机构申报表。

主题词:专委会  办法  通知

抄报:理事长、副理事长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09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