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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煤 炭 学 会
关于成立咨询工作委员会有关情况的通知
煤会鲁字[2006]11号
各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为深化学会改革,推动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学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省科协系统科技咨询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山东煤炭学会成立了咨询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的深入发展,学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严峻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和新情况,学会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科技中介服务职能,通过有偿服务增强学会自我发展能力,用合法收入反哺学术活动,实现学会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性质、宗旨和任务
咨询工作委员会是山东煤炭学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接受上级科技咨询机构的业务指导;竭诚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以及广大会员服务;承担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委托的科技咨询服务事项,主要包括项目评估、论证,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评审,煤矿安全评价与认证,科研项目鉴定,事故调查分析、鉴定和取证,矿山科技人员知识更新与培训,有关发展规划的编织、论证和评审,编纂有关书籍、资料等科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三、内部组织设置和人员构成
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1——2人,顾问4——5人;内设7个专业组,每个组4——5人,目前共有30余人(兼职)。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一事一聘办法解决人员不足。
四、运行机制
坚持依法依章办事,按程序作业;人事聘用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兼职服务;内部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岗位分工负责制,专业组之间紧密协作配合;对外按市场要求运作,实行有偿服务;财务归学会统一管理,独立建帐;经营实行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该咨询工作委员会已于2006年3月15日正式挂牌运营,请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
附:1、山东煤炭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及收费许可证。
2006年3月30日
主题词:成立 咨询 委员会 通知
抄送: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07年3月28日印发 |